伤仲永重点翻译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4/29 02:28:40
伤仲永重点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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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
金溪平民方仲永,世代以种田为业.仲永长到五岁,不曾认识笔、墨、纸、砚,(有一天)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.父亲对此感到惊异,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,(仲永)当即写了四句诗,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.这首诗以赡养父母、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,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.从此,指定物品让他作诗,(他能)立即写好,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.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,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,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.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,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,不让(他)学习.
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.明道年间,我随先父回到家乡,在舅舅家里见到他,(他已经)十二三岁了.让(他)作诗,(写出来的诗已经)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.又过了七年,(我)从扬州回来,再次到舅舅家,问起方仲永的情况,回答说:“(他已经)才能完全消失,成为普通人了.”
王先生说:仲永的通晓、领悟能力是天赋的.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.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,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.像他那样天生聪明,如此有才智的人,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,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;那么,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,本来就平凡的人,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,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?
1.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.
奇:对……感到惊奇.宾客:以宾客之礼相待,把……当作宾客.
2.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.
利:认为……有利可图,把……看做有利可图.
3.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.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.
于:比.于:被.

1、金溪县的农民方仲永,世代以耕田为业。仲永五岁时,不曾认识书写工具(纸、墨、笔、砚等),(有一天)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。父亲对此(感到)很惊异,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,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,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。这首诗以赡养父母、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(中心),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。从此,指定物品(让他)作诗,(他能)立即完成,(诗的)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。同县的人(对此)感到惊奇,渐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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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金溪县的农民方仲永,世代以耕田为业。仲永五岁时,不曾认识书写工具(纸、墨、笔、砚等),(有一天)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。父亲对此(感到)很惊异,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,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,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。这首诗以赡养父母、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(中心),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。从此,指定物品(让他)作诗,(他能)立即完成,(诗的)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。同县的人(对此)感到惊奇,渐渐地,(同县的人)都以宾客之礼相待(他父亲),(有的人)花钱请方仲永作诗。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,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,不让(他)学习。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。明道年间,我随先父回到家乡,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,(他)已经十二三岁了。让(他)作诗,(他写的诗)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。又(过了)七年,(我)从扬州回来,再次到舅舅家,问起方仲永的情况,(舅舅)回答说:“完全如同常人了。” 我说: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。他先天的才能,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。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,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。他那样天生聪明,如此有才智的人,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,尚且要成为普通人,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,本来就是普通的人,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,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2、 句解
1.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。 译:父亲对此感到惊奇,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仲永。 2.并自为其名,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。 译:并且在诗(后)题上了自己的名字,他的诗以赡养父母,团结宗族作为主旨。 3.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 译:从此,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让他写诗,仲永立刻完成,他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。 4.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;或以钱币乞之。 译:同县的人感到惊奇,渐渐地对他的父亲以宾客之礼相待,有的人用钱币求取仲永的诗。 5.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 译: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,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,不让(他)学习。 6.不能称前时之闻。 译:不能与前时所听到的相称了。 7.泯然众人矣!(倒装句) 译:(才能)消失得完全如同常人了。 8.还自扬州(状语后置) 译:从扬州回来。 9.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。 译:(他的父亲)从邻居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,他立刻写了四句诗。 10.卒之为众人。 译:最终成为普通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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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]: 金溪平民方仲永,世代以种田为业。仲永长到五岁时,不曾见过书写工具,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。父亲对此感到惊异,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,他当即写了四句诗,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。这首诗以赡养父母、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,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。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,他能立刻完成,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。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,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,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。他的父亲认为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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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]: 金溪平民方仲永,世代以种田为业。仲永长到五岁时,不曾见过书写工具,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。父亲对此感到惊异,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,他当即写了四句诗,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。这首诗以赡养父母、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,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。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,他能立刻完成,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。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,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,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。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,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,不让他学习。
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。明道年间,跟随先父回到家乡,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,他已经十二三岁了。叫他写诗,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。再过了七年,我从扬州回来,又到舅舅家,问起方仲永的情况,舅舅说:“他才能完全消失,普通人一样了。”
王安石先生说:仲永从小通达聪慧,会做诗的能力,是先天得到的。他先天得到的禀赋,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。最后成为普通人,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,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,禀赋如此之好,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,尚且成为普通人;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,本来就是普通人,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,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?
这个说明了:后天教育的重要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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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都知道爱迪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。”这句话告诉我们,一个人要想成功,只靠先天优异的禀赋是不够的,还必须付出艰辛的努力。如果一个人天赋很好,但是他不懂得“吾生也有涯,而知也无涯”,“业精于勤荒于嬉”的道理,不知道与时俱进,努力学习,那么他最终很可能成为一个庸人。我们今天要学习的这篇课文——《伤仲永》里的主人公方仲永,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事例。希望同学们能够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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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都知道爱迪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。”这句话告诉我们,一个人要想成功,只靠先天优异的禀赋是不够的,还必须付出艰辛的努力。如果一个人天赋很好,但是他不懂得“吾生也有涯,而知也无涯”,“业精于勤荒于嬉”的道理,不知道与时俱进,努力学习,那么他最终很可能成为一个庸人。我们今天要学习的这篇课文——《伤仲永》里的主人公方仲永,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事例。希望同学们能够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发。
学习目标
1、积累重要的文言实词、文言虚词。
2、结合注释,借助工具书,能自己阅读、翻译这篇文言文
3、理解文章的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。
4、学习本文寓理于事,借事说理的写作方法。
5、体会语言的简洁、洗炼。
知识汇总
1、解题
文章以“伤仲永”为题,“伤”在这里是哀伤、叹惜的意思。伤仲永,就是叹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,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。
2、作者简介

王安石(1021~1086),北宋著名的政治家、思想家、文学家。他字介甫,号半山。著有《王临川集》《王文公文集》
王安石是抚州临川(今属江西)人。他出生于一个小官吏家庭。王安石小时候喜欢读书,记忆力非常强,他从小受到较好的教育,在仁宗庆历年间中进士。
嘉佑三年(1058)王安石上万言书,提出变法主张,要求改变“积贫、积弱”的局面,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,抑制官僚地主的兼并,强化统治力量,以防止大规模的农民起义,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。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王安石任参知政事,次年任宰相,依靠神宗实行变法。因保守派反对,新法遭到阻碍。熙宁七年王辞退,次年再相,九年再辞,还居江宁(今江苏南京),封荆国公,世称王荆公,卒谥文。
王安石为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,他的散文,雄健简练,奇崛峭拔,大都是书、表、记、序等体式的论说文,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,为变法革新服务。王安石的政论文,不论长篇还是短制,结构都很严谨,主意超卓,说理透彻,语言朴素精练,“只用一二语,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”(刘熙载《艺概·文概》),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。
3、读准下列红色字的读音。
世隶(lì)耕 扳(pān)仲永 环谒(yè)
泯(mǐn)然 称(chèn) 卒(zú)
4、通读全文,明确下列语句的停顿。
(1)未尝/识书具,忽/啼求之。
(2)借旁近/与之,即/书诗四句,并/自为其名。
(3)其诗/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。
(4)自是/指物作诗/立就,其文理/皆有可观者。
(5)父/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/环谒于邑人。
(6)余闻之也/久。
(7)其/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/远矣
5、找出下列句中的通假字,并解释。
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(“扳”通“攀”,牵,引。)
6、一词多义。
其:
其诗以养父母(他的,指方仲永的)
其文理皆有可观者(代方仲永写的诗)
父利其然也(这样)
其受之天也(他)
如此其贤也(他的)
彼其受之天也(他)
于:
环谒于邑人(引出对象)
于舅家见之(在)
贤于材人远矣(比)
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(被)
之:
忽啼求之(代书具)
借旁近与之(代仲永)
传一乡秀才观之(代仲永写的诗)
以钱币乞之(代仲永的诗)
余闻之也久(“仲永很有才”这件事)
不能称前时之闻(结构助词“的”)
受之天也(代“通悟”)
闻:
余闻之也久(动词,听说)
不能称前时之闻(名词,名声)
然:
父利其然也(代词,这样)
泯然 众人矣(形容词词尾,……的样子)
自:
并自为其名(代词,自己)
自是指物作诗立就(介词,从)
7、注意下列红色词语古今意义的差别。
稍稍宾客其父(稍稍,现常解释为“稍微”,在句中则指“渐渐”;“宾客”现在常指“客人”,在句中则指“以宾客之礼相待”)
泯然众人矣(众人,现常解释为“大多数人”,在句中则指“常人”)
自是指物作诗立就(是,现常用作判断词,在句中则指“此”)
8、解释下列句中红色词的意义。
伤仲永(哀伤,叹惜)
世隶耕(属于)
未尝识书具(不曾)
父异焉(对……感到惊异)
借旁近与之(邻居)
收族(团结)
传一乡秀才观之(全)
自是(从此)
指物作诗立就(立刻完成)
其文理皆有可观者(文采和道理)
邑人奇之(同县的人;对……感到惊奇)
宾客其父(以宾客之礼相待)
或以钱币乞之(有人)
父利其然(认为……有利)
从先人还家(王安石死去的父亲)
不能称前时之闻(相当)
泯然众人矣(消失)
仲永之通悟(通达聪慧)
9、下列句子都是省略句,指出其省略的内容。
(1)不使学(省略了“使”的宾语,应为“不使之学”,“之”在此指代方仲永。)
(2)令作诗(省略了“令”的宾语,应为“令其作诗”,“其”指代方仲永。)
内容分析
整体感知
1、本文共三段,如何划分层次比较合理?
本文可以分成两部分:第一段和第二段为第一部分,叙述了方仲永年少时天资过人,但是因为他的父亲“不使学”而最终“泯然众人”,变得平庸。第三段为第二部分,作者通过议论表明了自己的看法,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“受于人者不至”,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。
2、方仲永的才能发展变化经历了几个阶段,各有什么特点,找出课文体现这些特点的语句。
方仲永的才能发展变化经历了三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:童年时期,才思敏捷,天赋极高,如五岁时就“忽啼求之”,“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”,“指物作诗立就”,并且“其文理皆有可观者”。
第二阶段:少年时期(十二三岁),才思衰退,大不如前,“不能称前时之闻”。
第三阶段:青年时期(十九、二十岁),才思平庸,与众无异,“泯然众人矣”。
3、课文是按什么顺序,如何叙述方仲永才能的发展变化的?
课文是按时间的顺序叙述的,叙述的方法是见闻结合,有详有略。
作者以“闻”的形式写仲永年少时天资聪慧;以“见”的形式写仲永十二三岁才思“不能称前时之闻”;以“闻”的形式写仲永最终平庸无奇。“闻”和“见”有机结合,使叙述真实可信。课文详写第一阶段,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的情形,暗示其前途无量,而其父的贪利之举却导致他才能衰退。后两个阶段略写,几笔点出方仲永沦落平庸的情形,引人深思。详略处理,有力突出文章主旨,体现“伤”的含义。
4、本文的主旨是什么?
文章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“不使学”,而从神童到“泯然众人”的变化过程,说明天资固然重要,但没有好的后天教育,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,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。
问题思考
1、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“泯然众人”,原因是什么?(用原文语句回答)
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2、本文主要运用了哪两种表达方式?它们在文中起到什么作用?
本文运用了两种表达方式:前两段是记叙,最后一段是议论。
记叙的作用:写出了方仲永天资过人,及方仲永变得平庸无奇的原因、过程等。为后文的议论作准备。
议论的作用:作者在记叙的基础上通过具体的事实,谈了自己的看法:后天的教育是重要的,深化了主题。
3、在第一段第一句话中作者交代了方仲永哪四个方面情况,请各用两个字概括,并说说这句话在全文中起到什么作用?
籍贯、姓名、身份、家世,这句话是对下文写方仲永“未尝识书具”,写其父“不使学”作了很好的铺垫。
4、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几条线索?
有两条线索: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;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。
5、本文在叙事时,有详有略,哪些是详,哪些是略,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?
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;略写父亲的贪利之举导致他才能衰退,并最终沦为平庸的情形;详写方仲永幼年聪慧,是为了暗示其前途无量,为后面写他才能衰退作铺垫,突出“伤”的前提;略写其父的贪利之举和方仲永才能衰竭,意在点明"伤"的原因和内容,引人深思。这样处理材料使文章内容集中而意旨鲜明。
6、“余闻之也久”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,结合原文作一些具体分析?
此句中的“之”字承前,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;“闻”“久”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,仅从传闻中得知,尚未见到仲永——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。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,则全句应是“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”。这样,下文再说“见”就十分自然了。由此可见,“余闻之也久”这句话,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,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。
7、文中“王子”指的是谁?
王安石
8、怎样认识“受之天”与“受之人”的关系?
作者所说的“受之天”,是指人的天资;“受之人”,是指后天教育。作者认为,二者之间,后者更为重要,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,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。这里要注意,“受之人”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,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(方仲永因其父“不使学”而根本无从学习,无从努力),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,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。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,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。
作者认为“仲永之通悟”是“受之天”,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“受于人者不至”,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“受之人”,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。这段话论说事理,步步推进,辨明了“受之天”与“受之人”的关系,令人深感“受之人”的重要。
9、我们可以从仲永身上吸取哪些教训?
人的发展是不平衡的,智力发展也存在着某些差异,但它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,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后天的教育和学习。青少年应正确认识自己:天资好的,加上勤奋学习,可能成为栋梁之材;反之,即使天资再好,如不学习,同样会碌碌无为。另一方面,即使天资差的人,如勤奋学习,也可以成为有用之才。后天的教育和学习比先天的资质更重要。
专题探究
本文的写作特色
(1)文章借事说理,叙事平实,说理自然,叙是议的铺垫,议是叙的深化,说服力强,引人深思。这种写法值得我们初学写作者借鉴。
(2)语言简练隽永。
(3)文章先扬后抑,以巨大的反差给人强烈的心理冲击,产生“理不讲而自明”的艺术效果。
(4)事理结合是本文的显著特点,但情感的流露也为本文增色不少。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“泯然众生人”的惋惜之情,对“受之天”而“受于人者不至”者的哀伤之情。
揣摩语言
方仲永从幼时的神童到青年时的平庸,作者仅仅使用了158个字就叙述清楚,由此可见本文的语言是多么精练。可以说,文中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,都有着其丰富的表现力。请同学们指出下列句中红色字的使用有什么好处。
(1)世隶耕。
“世隶耕”:三字交代了身份、家世,是对“未尝识书具”“不使学”的必要铺垫,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,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。
(2)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
一个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。
(3)即书诗四句……自是指物作诗立就……
两个副词,使一个天资非凡、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。
(4)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
三言两语就从旁衬托出方仲永的杰出才华。
(5)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、愚昧无知的形象。
(6)不使学
三个字,看似平淡,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,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。
写作训练
请同学们以“由方仲永所想到的”为题,创作一篇不少于400字的短文。要求文章内容能够联系现实,针对性强,观点明确,思路清晰,最好能够运用多种表达方式,可学习本文的写法。
课文参考译文
金溪平民方仲永,世代以种田为业。仲永长到五岁,不曾认识笔、墨、纸、砚,(有一天)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。父亲对此感到惊异,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,(仲永)当即写了四句诗,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。这首诗以赡养父母、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,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。从此,指定物品让他作诗,(他能)立即写好,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。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,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,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。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,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,不让(他)学习。
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。明道年间,我随先父回到家乡,在舅舅家里见到他,(他已经)十二三岁了。让(他)作诗,(写出来的诗已经)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。又过了七年,(我)从扬州回来,再次到舅舅家,问起方仲永的情况,回答说:“(他已经)才能完全消失,成为普通人了。”
王先生说:仲永的通晓、领悟能力是天赋的。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。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,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,如此有才智的人,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,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;那么,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,本来就平凡的人,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,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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