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历史地位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5/05 06:22:55
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历史地位

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历史地位
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历史地位

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历史地位
《唐律疏议》 原名律疏;又名唐律、唐律疏义、故唐律疏义,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.
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,亦为中国现存最古、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,共三十卷.
《唐律疏议》的律文和疏文反映了唐代社会各阶级、各阶层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,以及某些政治经济制度,是研究唐代历史的重要文献.
《唐律疏议》总结以往各王朝的立法经验及其司法实践,折中损益,使之系统化和周密化,故其立法比较审慎,内容比较周详,条目比较简明,解释比较确当.其立法理论依据儒家学说,并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其法律思想基础,因此是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、调整各方面社会关系的主要工具.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.通过唐朝与周边各国频繁通使和文化交流,《唐律疏议》对古代亚洲各国法典亦产生重大影响.古代日本、朝鲜、越南等国的立法,大都摹访《唐律》.国际法制史学者将《唐律疏议》与欧洲的《罗马法》相提并论,并视之为古代“中国(华)法系”的代表著作.
《唐律疏议》的法律思想有以下两个特色:第一,“德礼为政教之本,刑罚为政教之用”,伦理道德和法律相结合,前者为主,后者为辅.第二,简化法律条文,减轻刑罚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