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《环境保护法》明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?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5/03 23:00:13
我国《环境保护法》明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?

我国《环境保护法》明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?
我国《环境保护法》明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?

我国《环境保护法》明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?
地方各级人民政府,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,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.
 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,珍稀、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,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,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、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、冰川、火山、温泉等自然遗迹,以及人文遗迹、古树名木,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;严禁破坏.
  第十八条 在国务院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、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,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;建设其他设施,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.已经建成的设施,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,限期治理.
  第十九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,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.
 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,防治土壤污染、土地沙化、渍化、贫瘠化、沼泽化、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、水土流失、水源枯竭、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,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,合理使用化肥、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.
 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.向海洋排放污染物、倾倒废弃物,进行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,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,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等.
  第二十二条 制定城市规划,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.
 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,保护植被、水域或自然景观,加强城市园林、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.